3.1.1. 變數名稱

您可以使用範圍在 0-9、A-Z、a-z 之間與底線的任何字元作為變數名稱,規則如下:

  • 變數開頭不能是數字0-9。

  • 變數名稱的開頭不能是兩個底線。

  • 變數名稱的開頭不能是底線加上大寫字母A-Z。

如果是 Unicode(萬國碼),請試試看。在§D.2的規格中,有一些規則會討論 Unicode 中哪些部分允許使用哪些 Unicode 的字碼點(codepoint)範圍,但是這裡寫不完,說不定你可能永遠都不會想要用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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